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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工商局:3个批次汽车防冻液抽查不合格

 

吉林省工商局近期对长春市、吉林市主要商场、批发市场及部分经销商销售的汽车防冻液专项抽查。结果显示,3个批次汽车防冻液不合格。

  本次共抽取汽车防冻液30个批次,其中3个产品不合格,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0%。不合格产品名单如下:标称长春解放商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生产的1.5L/桶-45℃冷却液,PH值项目不合格;标称吉林市飞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10月10日生产的1.5L/桶-40℃长效防冻液,PH值项目不合格;标称长春一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1年5月19日生产的1.5L/桶-40℃防冻液,冰点项目不合格。

  冰点项目是衡量防冻液产品合格与否的重要指标。该项目不合格造成产品在低温时结冻,可能使汽车水箱等系统失效,对汽车造成损害;PH值项目不合格有可能对汽车循环水系统产生腐蚀,长时间使用会对汽车造成损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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