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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可兰素公司积极参与环保部车用尿素标准的编制

 

依据环保部《关于开展2011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》,环保部办公厅下达了制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“车用尿素溶液”的任务。

  本项目任务书下达后,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立即成立了标准编制组。编制组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查阅和收集工作,以及调研工作。其中,江苏可兰素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配合了编制组的工作。编制组亲赴位于南京的江苏可兰素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流,并参观了车用尿素溶液品质检测实验室,了解了检测需用到的各仪器设备,同时对该企业自主研发的车用尿素溶液罐及加注设备、车用尿素溶液浓度快速检测仪也均进行了了解。

  为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四、国V排放标准,我国的主要发动机厂家都采用了SCR技术。SCR系统需要消耗反应剂(车用尿素溶液)才能正常工作,所以安装SCR后处理器的柴油车必须使用车用尿素溶液才能满足排放标准要求。但目前,我国既没有这种反应剂的国家标准,也没有行业标准,仅有的三个地方标准要求还不统一。因此,为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四及国四以上排放标准,控制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,环保部制定车用尿素溶液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。

  经过对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研究,编制组将标准名称定为 “柴油发动机 氮氧化物还原剂AUS 32”,也就是ISO 22241标准名称的直译。随着SCR技术在我国的应用,我国也出现了一些车用尿素溶液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,其中江苏可兰素企业标准Q/3200KLS 01-2009《车用尿素溶液(AUS 32)》与标准图谱完全一致。

  在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下,车用尿素标准的制定将对环境控制做出巨大的贡献。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车用尿素生产企业以及唯一一家获得VDA认证、API DEF认证的企业,可兰素公司也积极参与环保部车用尿素标准的编制,为环境事业做出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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